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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第三次集中学习

2016/8/12 12:23:00
发布日期:[2016年8月12日]  新闻来源:集团党群工作部  点击数:

812,集团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三次集中学习会。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朱坚和主持学习。集团公司党委委员、集团总部各部室正副职领导等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了学习。

学习会上,朱坚和同与会人员一起学习了自治区纪委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有关文件精神,以及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管跃庆发表的文章《做忠诚于国企事业的合格党员》。

集团公司纪委书记翁科组织大家学习了自治区纪委(桂纪发[2016]2号)文件精神,并逐条逐句、原原本本地同大家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通报了中央纪委最近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情况。

朱坚和书记结合自身学习和企业实际,在会上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各条款进行了深入解读,指出中心组各成员要强化学习,深入领会,不折不扣,坚决贯彻落实。

朱坚和书记对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提出要求,一是要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强化对《问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以及自治区纪委桂纪发 [2016]2号文件的再学习再领会,要吃透精神,启发自觉,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带头牢固树立“四种意识”,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党员观念和纪律规矩观念,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及自治区党委、纪委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结合贯彻落实自治区国资国企系统年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以及集团公司2016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按照工作部署和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再次掀起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学习的热潮;三是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高标准严要求,在广大党员中做好廉洁自律、廉洁从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模范表率,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要抓好各自分管的单位、部门的学习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逐项落实。(集团党群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