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考试现场)
6月22日,集团公司组织开展了2017年第一期中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所有试用期满待转正的集团中层领导干部参加了本次考试。考试采取集中闭卷的方式,是集团公司首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七五”普法规划,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推进依法治企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检验领导干部法律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的重要手段。集团公司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列入集团公司新近出台的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制度当中,规定集团公司提拔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在试用期满之前应当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任职法律知识考试。未参加任职法律知识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的,不得正式任职。集团公司将法律知识这一刚性要求作为领导干部晋升的依据,不仅有助于倒逼领导干部主动提升法律素养,而且培养了领导干部自觉把法治思维运用到工作中去的意识。
集团公司还将推进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要求纳入直属企业年度考核内容,要求直属企业建立健全相应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对各自管理干部实行任前考试,建立上下一体的法律知识考试机制,在提升领导干部遵法守法学法用法意识的同时,不断加快依法治企建设步伐。(集团公司 法律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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