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那坡-平孟公路(那坡至平孟口岸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通过百色市环境影响技术中心组织的专家评审,目前已修改完善。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特在此公示拟报批的《百色-那坡-平孟公路(那坡至平孟口岸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及《色-那坡-平孟公路(那坡至平孟口岸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详见附件1、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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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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